为深入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制度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体制漏洞。最近,区纪委根据区委的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落实基层保廉制度,彰显源头防腐成效”的专题调研活动。重点就财经、土地、人事、建设领域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区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访谈,听取了基层关于落实保廉制度的情况介绍和部门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一、 当前我区落实基层保廉制度的基本情况
全区基层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雨花台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基层保廉制度宣传更加深入。今年以来,全区各基层单位加大了对基层保廉制度宣传力度。4月份,梅山街道开设了社区廉政网站,及时为各基层单位反馈基层保廉动态,为基层保廉制度打造了新的宣传平台;赛虹桥街道、西善桥街道和板桥街道通过深入社区(村)放映廉政电影的形式,深化保廉制度宣传,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监督检查更加到位。为确保基层保廉制度落到实处,区纪委建立了覆盖全区的廉政监督网络。开发区、各街道通过建立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述职述廉、强化监督考核等增强了基层保廉制度的有效落实。开发区、铁心桥街道还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坚持对社区(村)等基层干部廉政情况、单位政务公开情况、基层单位为民办事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各基层单位廉政建设。
三是基层保廉考核制度更加规范。开发区、各街道都能结合自身实际,定期召开基层保廉工作会议,分析掌握基层保廉制度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能够根据各责任目标、责任主体,有针对性地制定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考核实施办法,搞好监督检查和考核。当前全区基层保廉责任制考核普遍形成,较好地促进了各基层单位廉政建设。
四是基层保廉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各基层单位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督,定期督促检查各社区(村)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情况;通过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进一步规范社区(村)政务、党务公开;通过强化内部民主监督,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基层保廉制度得到长效管理
二、我区基层单位推进保廉制度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当前,开发区、各街道及区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都能坚持按照“四个强化”的要求,提升所属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各基层单位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梅山街道结合基层廉政建设实际,开展了以基层廉政主题教育为主的“五教育”活动,还出台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项管理制度,并印发成小册子发放到所有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对对基层保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以维护基层保廉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督查考评、问责问效,着力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四是强化开拓创新。开发区、宁南街道、雨花新村街道结合所属基层单位实际,建立了基层保廉制度评估机制。对一些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重复雷同、执行不到位的予以了废除,对有缺陷的进行了修缮,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了新的规范。通过清理,宁南街道对5项制度规定进行了完善,并重新制定了7项新的基层保廉制度规范。
(二)规范权力约束,着力构建反腐倡廉阳光机制。今年以来,各单位党(工)委(党组)都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放心满意”,突出加强权力运行的阳光化、规范化操作,切实有效地杜绝了权钱交易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通过调研看,突出表现为“两个三”:一是在保廉工作运行上,坚持“三公开”。即:1、公开立状。二是在防范监督上,实施“三下发”。即:1、下发廉政通知。“警醒卡”。 梅山街道给基层干部制作下发了《基层干部廉洁行为提醒卡》,和《基层干部纠正行为记录卡》,工作中坚持双卡齐放齐收,做到及早提醒和纠正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不廉问题。3、下发基层干部廉政考核办法。为了促使“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8项相关制度的落实,各单位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如板桥街道的《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行实施办法》、开发区的《招投标实施办法》、宁南街道的《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梅山街道《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等等,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长效管理机制。铁心桥街道、赛虹桥街道、雨花新村街道和新城管委会都给本单位基层党员干部下发了基层干部廉政考核办法,促使他们在推进本单位廉政建设上始终做到赶有标准、学有目标。如宁南街道下发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回避、收受钱物、受处分、廉政总结等廉政通知单,促使基层干部自我省察,常照镜子,避免马失前蹄现象;2、下发表明基层保廉的决心和态度;2、公开责任。实施阳光分解。如西善桥街道将责任内容层层分解成3项12条,做到项项细化,条条着实;3、公开考核。促使各基层单位、各责任人明确目标,增强主动抓的意识。
(三)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推进反腐倡廉深入发展。区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农林局、民政局、建设局和各街道坚持在干部使用、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等方面,认真推进政务公开,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现象,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区属各单位、各街道坚持“三个结合”。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自身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将基层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坚持对内不断健全各项科学有效的监督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对外通过召开座谈会、悬挂标语横幅、发挥区广播电视传媒等作用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到目前,全区共设立政务公开栏69个,公开电话18部。公开事项由少到多,有小到大,从开始的“热点”问题逐步扩大到“钱、权、人”等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落实基层保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逐步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不民主、不依法办事的问题时有发生。通过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尽管区纪委就落实基层保廉制度多次下发文件,反复强调,但仍有一些基层单位和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如少数基层单位重经济,轻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的基层领导认为社区(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单位纪检部门牵头负责,与自己关系不大;还有个别单位虽然抓了这项工作,但仅满足于面上的一般部署和任务划分,未能发挥牵头作用,缺少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有力举措。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导致我区抓基层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不足。
二是工作抓手不具体,成效不明显。在落实基层保廉制度工作中,发现一些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习惯于照搬照套,找不到落实工作的切入点,抓不住关键点,把不准落脚点,从而导致“抓不起,抓不住,抓不好”的问题普遍存在。比如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制度建设方面、监督方面、转变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三是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效果不佳。1、避重就轻。少数单位只公开那些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大的事情,而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较少,或者避重就轻、遮遮掩掩。2、以虚避实。对群众关心的财务问题、招待问题,只公布几大项收支情况,具体支出情况群众无法知道,属半公开、假公开。还有个别社区(村)公布的内容不真实,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公开,群众通不过的就不公开。3、只公开结果。一些社区(村)只着眼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而不将办事的过程公开。4、随意性大。有的社区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时间不及时、档案不健全,一些社区(村)公开内容杂、形式简单,群众看不明白,无法进行监督。
四是贯彻落实保廉制度力度不大。在社区(村)级财务的处置、重大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人员的招聘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用白条抵现金或报销不规发票的现象,非生产性开支居高不下,有的社区(村)干部的签批额度过高,严重违反了财经制度;在工程招投标方面:由于目前全区尚未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监管平台,导致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招投标行为缺乏统一、科学、规范的标准,招投标行为存在在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上指定代理(监理)或无代理(监理),在招标文件上存在无标底或有标底但标底过高,在文件评审上评标委员未达到5人或专家评委未达到2/3,在竣工审计上存在项目未及时审计等明显违法违规现象;在人员招聘方面:部分社区(村)由于工资福利低,吸引不了或留不住年轻化、知识化的工作人员,加上社区任务重、人员少的客观实际,致使部分社区(村)以“忙不过来”、“临时性”为理由,打招聘制度的“擦边球”,在本单位人员的录用上违反了“公开公正”和“凡进必考”的原则。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少数基层单位和部门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坚持不严,虽然制度、规章订了不少,但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影响了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五是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绩效考核不严。调研中发现个别基层单位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实际绩效上,个别基层单位落实责任制仅仅只是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还有一些基层单位和部门还未真正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个别单位几个社区(村)的考核机制、办法存在照抄、照搬、照转问题,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紧密。一些单位对其下属实体单位(如农贸市场、企业)、社区(村)的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这些问题的存在上客观上影响了责任制度的落实和责任绩效考核的公正性。
四、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思考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战斗力的核心。落实基层保廉制度是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解决少数单位和部分干部落实基层保廉制度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教育引导人。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从基层实际出发,制定有较强针对性的廉政守则,使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在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一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要针对社区(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民主监督的意识、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在自身带头遵守法纪的同时,切实抓好法纪的执行、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人。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制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防止由基层“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一是规范事权。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凡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拍卖。实施过程中坚持党务公开与社区(村)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相结合;公开栏公示与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相结合;即时公开与长期公开相结合,真正做到公开及时到位。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行网上审批程序,改革审批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规范财权。全面推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财务审批制,不断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对年度收支预算和集体使用情况必须向群众公开。三是规范人事权。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为着力点,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以监督制约人。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各街道要配齐配强纪委班子,各社区(村)要建立纪检小组,做到社区(村)有纪检委员,组有党风廉政监督员,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并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基层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制度。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村)干部廉政谈话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并严格落实“述、询、评、考”四个环节。
四是狠抓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督促人。按照雨花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督促基层干部消除“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正确区分和处理责任追究与一般违纪的关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下一步,区委将继续采取诫勉提醒、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等形式,对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检查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轻的,实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顿或取消评先资格等。对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中达不到规定要求,检查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重的,区纪委将会同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责令辞职、停职、免职等处理。对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中达不到规定要求,检查考核被评为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切实解决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的好人主义、执纪不严和护短遮丑问题,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真正“落实基层保廉制度,彰显源头防腐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