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约束。由街道纪工委和组织人事科组成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定期下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对存在重大失误或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有问题的村干部,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反映。二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每年,由街道党工委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由街道组织人事科整理汇总,经党工委会议通过后予以公示,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村(村社合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管理的意见》,从工作实绩、村务公开、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察。通过日常督查、民主评议、年终绩效考核等方式,对村干部进行全面督导考核。四是完善激励奖惩制度。以民主评议、绩效考核为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村干部给予一定奖励,并张榜公示,对反映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干部实施诫勉谈话,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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