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7-04-06 16:56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07年全区纠风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区纠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目标任务,继续深入推进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用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路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在纠风专项治理方面有新成效、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有新突破、在巩固纠风成果方面有新进展,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雨花率先建成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的要求,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巧立名目、违规办班收费等行为进一步得到纠正;教育收费监管和教育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得到加强;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牵头,区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协办)
    2、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努力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做好药品、大型医疗设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巩固“药房托管”改革成果,不断探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新路子;深入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快推进医疗体制机制改革,加速建立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
(责任部门: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协办)
    3、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的日常监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责任部门:区农工办牵头,区人事局、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协办)
    4、全面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切实解决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为建立全面规范、有效的评比达标表彰机制奠定基础。
(责任部门:区监察局牵头,政府办、发改局、人事局、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法制办协办)
    5、切实巩固“二项治理成果”。切实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等二项治理工作的成果,建立发现和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监察局牵头,区农林局、公安分局、物价局、人事局协办)
    6、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促进各部门和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廉洁勤政,全面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继续在公安、民政、劳动、环保、司法、地税等6个部门和行业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突出机关部门政务公开、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政风行风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以良好的作风建设形象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惠泽于民;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整改,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3年一轮行风评议工作圆满完成。
(责任部门:区监察局牵头,区民政局、劳动局、环保局、司法局、公安分局、地税分局协办)
    7、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区、街道(开发区)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协办)
    三、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职责分工,对所牵头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任务落实。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顶着不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区纪委将于年底进行检查考核。
    3、坚持求真务实,推进源头治理。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搞好组织协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要深入分析和研究产生不正之风问题的原因,选准治理的突破口,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注意各项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整体配套,把制度创新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使制度创新成为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的动力,使老百姓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