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南京市雨花台区率先完成区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发布时间:2007-03-26 10:24     访问次数:
    在认真总结2004年街道、村(社区)公务用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初,雨花台区制定了《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在人事局、政法委2个党群部门和发改局、交通局等8个经济部门共10个单位先行公务用车改革试点。7月以来,全面推进35个区级机关车改工作,至10月份, 45个机关部门108辆公务用车通过拍卖等形式处理完毕,区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公车改革有序推进
长期以来,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存在着公车私用、经费膨胀等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公务用车的弊端,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该区全力推进区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今年初,根据市车改指导小组关于《区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要求,雨花台区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区纪委关于实施区级机关车改的可行性报告,明确要求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2006年度计划。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迅速成立区纪委牵头,组织、人事等部门参与的车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级机关车改办公室,划拨5万元车改专项经费。在市车改办支持、指导下,由区车改领导小组将实施意见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把区级机关车改作为降低行政成本、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2、深入调研,优化方案。区级机关车辆管理情况纷繁复杂,为积极稳妥推进车改工作,区纪委先后召开机关正职干部、副职干部、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基层群众座谈会18次,广泛征求人大、政协等部门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在利益调整面前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取得了上下一致共识。同时,通过发放《区级机关公车配备数量、发生费用及人员情况统计表》等问卷调查形式,对区级机关公务用车车辆数、经费数、人员数进行仔细梳理和调查摸底,为车改工作打好基础。
    3、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在充分调研、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先后制定《雨花台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意见》、《雨花台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分两阶段推进全区车改工作:第一阶段,4月到6月份先行试点,选择人事局、发改局等10个部门进行改革;第二阶段,7月到9月份全面铺开,在区委办、水利局等35个部门全面推行。
    二、规范操作、突出重点,认真抓好车改工作每一环节
    区区级机关车改目标确定后,该区采用“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模式,着力把握好五个方面工作:
    1、界定范围,确定对象。明确车改范围为区级机关45个部门,车改对象为区编办和人事部门正式下达编制的在职在岗公务员、行政附属编等工作人员。
    2、完善手续,一车一档。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登记表》,详细了解和统计每辆公车的型号、启用时间、购买价格等13个方面自然情况,并由区车改办逐一审核把关,对于无车辆登记证,违章未处理等移交手续不全车辆,责令所在部门予以补办完善,建立“一车一档”管理体系,为车辆进入拍卖市场做好准备。
    3、公正评估,公开拍卖。涉改车辆经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评估后,拍卖资金纳入区财政专用帐户,用于发放公务交通专项补贴;对与110联动用于森林防火等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坚持“利于执法,少留或不留”原则,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区车改领导小组批准,所在执法用车单位不参加车改,并严格规定使用范围。涉改的108辆公车中,公开拍卖78辆,成交价值365万元;经市车改部门核准,报废19辆,保留特种或专用行政执法车辆11辆。
    4、严格审核,发放补贴。区管干部和党群部门科以下(含正科职)干部由组织部审核;其余部门科职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行政附属编人员由人事局审核。补贴标准按照市车改办规定执行。车改后建立个人公务交通费用专用账户,由区财政按标准逐月核发,超支自付,结余滚存。
    5、安置司机,维护稳定。属公务员、行政附属编制司机在本部门转岗;从企事业单位借用者回原单位工作;聘用制驾驶员解除聘用合同,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等方式。同时,采取劳动部门推荐就业、自谋职业等方式,妥善解决涉改司机的就业问题,从以人为本角度出发,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上下联动、成效明显,公车改革达成预期目的
    从雨花台区车改实践来看,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成效:
    1、节约了财政开支,降低了行政成本。据综合测算,车改前平均每辆区级公务用车费用每年6.65万元左右,97辆公车全年费用为645万元;车改后,45个区级机关部门实际支出交通费约500万元/年,比车改前节约145万元,降幅达22%。
    2、转变了思想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货币补贴,市场运作”的车改方式赢得了干部的认同和群众的支持。车改后,区级机关干部购买私家车118人,占在职区管干部的69%,有效缓解了用车矛盾。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都能做到机动灵活,提高了工作效率。
    3、改善了工作作风,融洽了干群关系。车改从制度上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从机制上建立了“盈余归己、超支自付”的动态机制,增强了节约意识,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干群关系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四、积极探索,超前考虑,切实加强车改后续监管
    10月11日,全面推进阶段35个部门56辆公车正式对外拍卖,标志着雨花台区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车改后,该区着力严肃四项纪律法规,切实加强车改后续监管。
    1、严肃用车纪律。要求辖有下属事业单位的车改部门,不得利用职权无偿使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保留特种或专用车辆的车改部门,明确车辆使用对象和范围。
    2、严肃财经纪律。要求涉改部门,不得利用职权到下属事业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修理、加油等养车费用,防止转嫁费用支出等新的腐败行为产生。
    3、严肃工作纪律。要求车改后机关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因节省交通支出影响正常的工作节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4、严肃交通法规。要求购车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熟练驾驶技术,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并将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廉政档案。